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那么多夫妻离婚后,好多男方不要前妻见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呢?这个在法律上违法吗?

如题所述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夫妻双方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这个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可能会因感情出现问题发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利,出现“藏孩子”的现象,但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警察是无法直接介入处理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参考内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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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0
答: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若判由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在离婚后阻拦女方行使探望权严重影响了孩子和母亲之间的亲子感情,不仅从情理还是法理上都是不被支持和允许的,男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之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以及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如果男方不配合女方行使探望权,经女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后仍拒绝配合女方探望孩子,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2-03-02

第一:怕孩子和前妻越来越亲,到最后抢走孩子。

这大概是一般男人所担心的吧,对于他们来说都特别看重孩子,孩子就是他们的根,所以他们才会提条件把孩子留下,就是怕女人跟孩子亲会把孩子带走,所以他们不太愿意让前妻和孩子接触,怕孩子和前妻的感情越来越深,到最后会抢走孩子,这是他们所害怕的。

所以他们宁愿狠心一点,从离婚那刻就斩断孩子和亲妈的所有联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安心,不会再担心前妻再来和他们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第二:男人憎恨前妻和他离婚,在报复她。

有些男人可能很爱前妻,当前妻要和他离婚时,他一直挽留说尽好话,而最后都没什么用,因为这个原因,男人比较憎恨前妻,他不好过也不会让她好过,所以她离婚后想再看一眼孩子,那根本不可能,当初是你选择的这条路,你就得认。

就连孩子问起妈妈,他也会告诉孩子别提那个女人,你没有妈妈,虽然他也知道对孩子不公平,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他以为这种报复感会让他很快乐,而实际只会让他更痛苦。

第三:觉得前妻性格不好,不想让她再接触孩子。

有些女人在婚姻中可能确实不够圆滑,总是当着婆家人的面,什么东西都往娘家拿,到最后不要说婆婆,就连自己老公也会有意见。

而且她经常在孩子面前乱说话,教孩子一些不好的东西,比如和婆婆吵了架,她就会告诉孩子:“奶奶是个坏女人,她经常欺负妈妈,宝宝以后不要和她亲。”有时候就连两口子吵了架她也会灌输教孩子不要亲爸爸,就是这样才导致了他们的离婚。

所以在离婚后,男人不想再让她接触孩子,不想让她给孩子继续灌输不好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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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人到底应不应该让前妻回来看孩子?

我觉得不管什么原因,血脉是割不断的,即使你再阻拦,她是孩子的亲妈这一点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不管怎么样,妈妈都不会害孩子,而正是因为这份血缘关系,让她即使离婚后还惦记着孩子,这只是一种本能。

所以,即使是为了孩子,也不要阻止前妻去见孩子,至于长大后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

第3个回答  2022-05-19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夫妻双方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这个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可能会因感情出现问题发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利,出现“藏孩子”的现象,但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警察是无法直接介入处理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参考内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4个回答  2021-12-26

前夫的行为是违法的,主要理由如下:

1.父母不管是离婚还是其他情况,都是子女的亲生父母,从法律角度来说,都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2.至于丈夫不让前妻见自己的子女,前妻是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前夫的,法院也会根据不让探望的证据支持前妻的诉讼请求,可以探望自己的孩子。

3.也要考虑到前妻是否按照,法院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虽然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但也影响到前夫的一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