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离婚新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22
其实在我国,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婚姻法一直都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以及“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可见法律对于弱势群体或者特殊职业的个人婚姻是有保护倾向的。下面来看看2020年婚姻法对离婚又添加了什么新的规定:

2020年我国通过了对《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修改意见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该条款2021年1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

之所以增加离婚冷静期,主要是针对那些有一些年轻夫妻,他们往往都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一时冲动才闹离婚,当时双方都在气头上,谁也不肯服软,一方如果说离婚,另一方也不甘示弱,但其实他们的感情并未破裂,若给双方相应的时间去冷静,思考,挽回的余地还是比较大的。而事实也证明,离婚冷静期对于挽救那些冲动闹离婚的婚姻,降低离婚率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