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社会公共设施等,国家会依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征用部分农民的耕地等土地,然后根据相关规定多农民做出补偿,但是我们还是会经常看到因征地而发生冲突事件发生。那么,农民不同意征地如何办理解决呢?
法妞网友咨询:
被征地时农民不同意怎么解决?
王泽民律师解答:
征地按规定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具体合法手续,被征地农民不同意,符合法律的条件下可以征地。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王泽民律师补充: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王泽民律师结语:征地办所发放的征地补偿款都是按照补偿标准发放的,如果被征地农民表示不满的话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后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争议裁决,切不可用暴力冲突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