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总叫我做另一家公司的工作,劳动法是可以告吗?

你好!老板有两个公司,我在酒业公司上班,买的酒业公司的社保,我做的设计。另外的公司是做门市的店铺,一有员工休息就叫我去顶班(在我自己的工作时间内),而且是没有报酬的!!!也不是我的职责要做的事情!按劳动法是不合理的吗??

第1个回答  2021-09-22
如果这两家公司都是你老板的,而且是同属一个公司的子公司,那么老板叫你去顶替那边的员工上班只能算是临时调动,并不构成侵权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22
老板总叫你做另一家公司的工作。你认为这种情况,如果你愿意接受就接受,不愿意接受,那就不要接受,我认为告他也是可以的,但是最好不要采取这样的方式。
第3个回答  2021-09-22
老板总叫我做另一家公司的工作。
我认为这是可以告的,但是如果老板钱不少给你,你给谁干工作都行。
第4个回答  2021-09-22
你可以明确拒绝他的顶班要求,按照劳动合同做岗内工作,然后等他辞退或者开除你。如果不想这么硬耗,也可以选择放弃自身权利主动辞职。
第5个回答  2021-12-04
这个问题那主要是老板想让你到他的另一个公司工作,这个应该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她的公司,而不是另外人的公司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