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4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3、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4、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4、迅速反应。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5、明确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公众参与。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xx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应急响应

  1、一般级别的突发事故,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和开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较大和重大突发事故,由市办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主管单位领导接报后,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农委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3、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领导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市办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进行救援。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4、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根据突发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主管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援助范围等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市农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工程、交通保障

  1、各单位要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正常工作,确保事故突发时通讯通畅。

  2、各单位加强水、电、气等工程维护,保证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运行状况良好。

  3、指挥系统要能够调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强救援器材日常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事故突发时车辆能正常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依据职能组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专门队伍,配备足够人员,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对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处置水平。

  (三)经费保障

  本市农机行业要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各单位要保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组建突发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

  (五)技术检测保障

  各单位加强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检测与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产品库房和油料库房消防、农机田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事故突发预测预报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是事故防范、紧急应对和正确处置等基本常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2、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本行业突发事故处置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由市办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各单位每年要分期对专职、兼职事故处置和救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应对在我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并积极开展有效的抢救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镇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性死亡1-2人或重伤2人以上10人以下,以及其他产生重大影响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二、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

  指挥长由镇长兼任,副指挥长由农口口长担任,农机监理站和农业服务中心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重大农机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三、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到达现场后,立即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者。

  2、根据现场情况,请求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与支援,并协助工作。

  3、排除险情,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4、配合好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在一日内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并将事故原因、调查结果、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等进行公布。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告制度

  第六条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手机:xxxxxxx)。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监控预防机制

  第八条农机监理站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其他

  第九条本预案是农机监理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xx】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 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 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 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 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 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

  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 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 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 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 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 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8.4 各防汛小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8.5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对各自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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