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某大型小区一楼住宅的住户,因为楼上总扔东西,而且一楼没有阳台只有院子,我就想搭个雨棚。小区规定邻居签字同意就可以建。结果我们二楼的邻居签字同意以后居然又反悔了!之后就不断向城管投诉,城管来给我下了个自行拆除的通知书,但我没签字。
我的雨棚高2.7米,面积12平方米,顶上是透明玻璃,有两根钢柱子,侧面没有封闭,高度离二楼边界还有几十厘米,也完全没有超出我院子的边界。另外,院子外是小区内部,不是市政路。
想请问,对这种雨棚也算强拆范围吗?他们的依据是哪个条款?我可以打官司吗?
我和邻居的签字协议有物业盖章,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