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偿与无偿,单务与双务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1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1万元并支付7%的利息。问: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我本人也认为是有偿双务,但是参考答案是有偿单务,解释是:民间借贷是单务合同。原因在于民间借贷是践成合同,自出借人将货币交于借贷人时合同生效。因此,对于这个生效的借贷合同中的义务就只剩下借贷人按时返还本金及利息。

如何理解?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3
当然是有偿单务啊。
有利息就是有偿,无需解释;
借贷时只需要一方承担给付义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归还义务是因债权人的给付而产生的,不是因为合同的订立而产生的。同理,借用合同、有偿委托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都是单务的。单务合同因其属性,具有以下特点:
1、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双方的义务不是对价关系。
2、对不可抗力等风险的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风险,双方同时免除义务;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义务人已经履行,相对人因此产生的义务不能免除(比如欠了钱,就不能借口不可抗力而不还);如果单务合同中义务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就不存在对方的履行义务问题(因为根本没有产生)。
只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00%才能称为高利贷,本案不构成。如果构成的话,则因违法而合同无效,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合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4-11
这合同就是无效的,明显的高利贷啊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8
  单务法律行为是指只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
双务法律行为指双方都负有给付义务,双务法律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各负担义务,但是不居于对待给付关系,二是双方各负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关系。
有偿法律行为是指双方互负对待给付关系,不互负对待给付关系的法律行为即为无偿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有偿还是无偿就看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单务还是双务就看是否都有给付义务。所以单务法律行为必定是无偿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其中一部分是无偿法律行为,只有构成对待给付的双务法律行为才是有偿的法律行为。
第4个回答  2007-04-11
有偿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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