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私自收费为学生原价定教辅材料,一点折扣不打,但书店卖给学校确是要打折的,这个折扣明显被学校吞了,这种情况已经反映给教委,但教委反过来和教师要证据,请问有没有法律上的朋友给解答一下,这种情况要由什么部门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