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律师只能收办案费和委托代理费,律师在收办案费的时候不能有任何利润。委托代理费必须由律师事务所收取,然后由律师事务所的会计统一上交省司法厅和税务局,省司法厅和税务局扣掉相关费用后才能发放给律师,而且省司法厅还要对律师的收入进行统计。同时司法部的律师管理办法还规定,委托代理费是律师的唯一合法收入,如果律师有其他收入属于非法收入。很多律师也有灰色收入,比如当事人会给律师一些感谢费之类的。但是这些钱律师是不敢明着收的,我曾经见过律师因为收取当事人的感谢费被律师事务所主任发现并开除职务的事情。
我的很多亲戚和熟人认为(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职业,对法律一窍不通),律师是可以随便逃税的,而且政府也查不到。我曾经跟他们说过这些他们根本不相信,他们不仅不信还把我臭骂了一顿,认为我很无知很幼稚。
我跟我亲戚说过这些,他们根本不信,而且他们还把我凶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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