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一个小厂里上班,没有工作证,没有考勤卡以为这些东西几天后才会有,结果上班快十天什么都没有也没签合同,有老员工说还经常少算给工资,所以打算走人,但被告知要做满三个月才能辞,这工厂违法吗?我该怎么收集有利证据以及和厂方交涉?求帮助和指导。我想离职但又担心推迟三个月后并克扣计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