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应当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中外合作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3,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收回投资的申请,并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外国合作者应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收回投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