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大额资金的界定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是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的,这个是需要根据各行业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三重一大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大额资金一般每个单位的数额是不同的,应该是看占企业资产或现金流的百分比来确定的。虽然国家的法规文件中对“大额资金”没有提出具体的额度要求,但是单位必须要根据单位性质和资金支出规模确定一个具体的数字,比如一万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支出等,这个额度由单位自己确定。
三重: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等。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等。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
1.未纳入预算的资金使用;
2.预算内未列出具体项目的机动资金的使用;
3.涉及养老安置、征地动迁补偿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5.国有(集体)企业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6.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资金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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