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司局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各司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厅:负责部机关的综合协调,包括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组织全国性会议,负责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分析,以及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规划计划司:负责全国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审批专项和流域规划,指导防洪论证,负责重大项目审查和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的审批等工作。
    政策法规司:负责水利立法、法规制定和解释,监督实施,指导法制宣传教育,研究水权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水资源司:管理水资源,负责水资源调查、分配、节约和保护,指导水量分配、节约用水和水资源调度,参与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
    财务司:负责水利部门预决算,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及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研究。
    人事司:制定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公务员管理,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机构编制和干部监督等工作。
    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外事工作,国际合作,水利科技政策制定,科技项目管理和推广。
    建设与管理司:指导水利设施管理和保护,工程建设管理,水库运行调度,以及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司:协调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政策,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指导水土流失监测和防治。
    农村水利司: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和灌溉排水等。
    安全监督司: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和旱情应对。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理论学习,指导党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监督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管理和服务,指导水利部老年工作。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制定政策和技术标准,监督水电项目和电气化工作。
    水库移民开发局:指导全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和监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成立于1949年10月。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撤销电力工业部和水利工业部,设水利电力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分别设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1982年机构改革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设水利电力部;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成立水利部。水利部于1988年7月22日重新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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