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合同以及劳保

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 在这个单位快3年了 到现在我只见过一份正式合同 并且是没有启动任何劳保的合同.....单位一直说因为事业单位是没有养老保险的 所以我们这些外聘人员的相关保险就启动不起来 现要求我们自己写一份申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第1个回答  2013-09-25
1、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所以事业单位应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已经在单位工作了3年,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所以你们有权要求单位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如果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还就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