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光明,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基本理论与资源会计、现代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
教育背景
1984年毕业于北京商学院(现北京工商大学)财会计统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96年厦门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9年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03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出站。
职业经历
2010年-至今,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2003年-2010年,湖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
1984年–2003年,江汉石油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副教授
主要获奖
福建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广东核电科技进步一等奖
讲授课程
本科:高级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
硕士:高级成本管理会计研究
博士:高级管理会计理论
社会兼职
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会计学会首批个人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与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中国石油企业管理协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理事,长沙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招生情况
目前招收会计学博士(每年指标大约1名)、博士后,以及会计学硕士(包括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希望学生有较强的科研热情,善于均衡工作、家庭与学习的关系,身心健康、有责任心、有爱心、有恒心,能够根据老师的指导主动自发地完成课程学习与论文撰写,十分欢迎金融会计专业以及有数学、统计学、计算机专业背景的学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