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我司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请问我怎么做会计分录?

广州11月份改为营改增,我司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票税率是6%,开票价税金额是10600元(金额10000元,税率6%,税额600元),而我司这个月开出发票价税金额20600元(金额20000元,税率3%,税额600元),按着新的税法来说差额征收来算,我司11月份要缴的增值税为(20600-10600)/1.03*0.03=291.26元,请教各位会计高手怎么做会计分录?

第1个回答  2012-12-10
收到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10291.2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8.74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10600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206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下月交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91.26
贷:银行存款 291.26追问

这样的分录确实能体现差额征收性质,请问您自己操作过吗?因为广州这边是这个月开始实行的,我也没什么办法,就先采用你给的分录,谢谢你的诚意回答与指点!请问你有没其他关于营改增新税法相关的会计分录呢?

追答

操作过快一年了。

第2个回答  2012-12-12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追问

这样的分录好像不体现差额征收性质。谢谢你的诚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