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超过6个月就没责任了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3
担保超过六个月,保证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未超过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这个期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终止条件:
1. 保证期间届满: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追偿,保证责任随之终止;
2. 主债务消灭:当主债务因各种原因消灭时,保证责任也随之终止;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保证人依法提出抗辩的情形成立,或者债权人放弃保证权利等,保证责任亦可终止。
综上所述,保证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且未超过,保证人需继续承担责任;若未约定保证期间,则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在这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追偿或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责任解除。保证责任的终止条件包括保证期间届满、主债务消灭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