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资。后来发了才发现少了一半。如果辞职了 ,法定节假日的那几天难道都不算钱了?

11月3号辞职的。
当时9月份还欠了500块钱的工资没有发完。本来一个月一千五。八月份的时候说的做的不好就按一千四发的。然后口头上保证下月工资一定按一千五给我。结果到十一月份的时候九月份的工资还没发。当时因为要交房租,要吃饭,要生活。所以辞职。
后来就一直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发工资。他就一直往后面推。结果到昨天的时候给我打了1000块钱。我打电话问他为什么只发了一千块钱。他理直气壮的说我十月份就干了16天。十一放假的八天加上周六周日都不算钱。而且我还是无故辞职。所以就只有700块钱。
我都想说我辞职是提前一周给他说的,我一直强调我周六就要走了让他招人。结果他一点招人的意思都没。当时已经2个月没有发工资。我要是再不走就饿死在他公司。这样还叫做是无故辞职?
我现在就是想知道是不是如果辞职了,法定节假日都不算钱了。是不是就真的如他所说的就只有十六天。
如果不是我剩下的钱怎么要过来?我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第一份正式的工作就遇到这种事情。因为我是八月份去上的班。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什么的。我现在就是直接问他去要。他还是会说我就干了十六天,法定节假日都不算工资、我现在也找不到关于这方面的有力证明。谁能帮帮我?

第1个回答  2012-12-15
你的证据只要有与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行,只要有这方面的证据就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包括你在单位工作的工作服,工号牌,还在一些单据,和有单位盖章的凭证啊,然后到银行打一张你上班期间工资的出入帐这也是你一项有力的证据。
法宝节假日是一定有工资的,而且9月份还欠你500元,已算是单位拖欠你工资了,还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都算是单位的违法合同。
不过如果你不想那么麻烦而只想要回工资的话,你只要打电话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工资应该就可以要回来,如果你想告他,那可以拿到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和欠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12-15
斯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