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业时股东带员工去各城市考察,机票住宿都是由旅行社订的,旅行社并分开开了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的发票几万块,老板现金付的,没有收据,只有发票,能做进差旅费吗?所得税汇算时会不会被调整?
谢谢你的回答,所得汇算清缴时会不会被调整,我是指这种旅游发票做差旅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不允许扣除,符不符合差旅费的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