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如下:
1、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
2、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
3、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容作全面认真的清点,包括工程形象、实物数量和工程质量,都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并备齐结算依据和基础资料。
分别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原预算主要内容逐项校核或调整,从定额的套用和材料价格计算方面,审核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改正;
从取费项目、标准和计算程序方面,审核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者予以调整或重新计算;从预算书的分部分项内容构成方面,以施工图设计为依据,审核工程量计算有无漏项和重复计算。
措施
1、严格规范招投标、承发包程序。要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市场行为,选择优质优价的施工队伍,并严格工程分包,严禁工程转包。
2、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意识。在起草工程合同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卡合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逐字逐句地推敲合同各项条款,不留缺口,做到业主与承包商责、权、利分明,为今后工程竣工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