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不是一个省的,现我在自己家,他在外地。双方都愿意离婚,二前年因为孩子和房子的事有纠纷,在我家去了几回民政局,最终没办成,后来他就悄悄地跑了。现在我一个人带着小孩在打工,觉得好吃力,他也就一句话,我带小孩他不会给分文,不带叫我自己送孩子给他父母带。我也快十年没工作过了,现在这份工也就是本地的最低工资,还没十年前做的那份工资高,母子二人要很省很省才够花,加上一点积蓄也是能养大他的,可他偏偏智力不如人,我真没能力给他更好的。带着他也不可能找到如自己意的人,到老了我一定是孩子的负担。我如果现送孩子去他家,他也不在他家,办不了离婚证。我和他关系极差的二地分居了四年,后又完全分居了二年。我还是想把孩子给他父母带,孩子不在身边,我想还是有可能找个人再一起过的。这离婚证要怎么办啊,我和他一年不通电话,说起这事也就红脸。一听到起诉我又害怕,没拿到证我如果找个人又一定有罪恶感,对方也可能认为我是个抛弃家庭的坏女人而不受尊重。我怎么办好?
法律常识: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到场可以吗?能离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