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年6月离职,12年12月进入新公司。人事告诉我,13年我的年休假是0天。说我中间断了,不构成连续工龄。

可是,截止到12年6月,我已经有2年工作经验,社保齐全。人事说只要断开了,就不算,说是国家的规定。
我查了下国家规定,并没有发现她说的相关情况。
请问,国家有这种规定么?
请答详细点,在线等!!

第1个回答  2013-01-24
新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休5天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这里说的是累计工作时间,不论是否同一家单位。只要你步入社会工作一年以上,以后每年都能享受年休假待遇。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24
现在通用的年假是在某一家公司入职满一年才可以休5天的年假,而国家规定的是参加工作的年限。换句话说,你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招了一个毕业2年的员工到你公司上班,上班第一个月他要休5天年假,你怎么想?
所以,简单地说,如果你想这份工作就按公司的制度来执行,在该公司满一年才享受年假,而不是拿你以前的工作年限来要求现在这家公司给你年假,这种行为放在哪家公司都是不会被允许的,更不要拿什么国家法律说这个事情。追问

那我就来告诉你,我是怎么想的。简单地来讲,你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法律的本质是保障百姓的基本权益,

追答

那希望你能获得公司提供的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