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以在同村人之间转让,是哪条法律规定的?请具体说明一下的是什么法?第几条?谢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1-11
《物权法》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以及相关《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规定。这些指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不是宅基地的出卖行为。
第2个回答  2013-01-11
1、《物权法》第153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24条 :“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3、在民法范畴内,有一个原则(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宅基地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相互转让,完全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