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是不是一律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8-13
也不完全是啦!如果地名还具有其他含意是可以注册的。
第2个回答  2019-05-13
可以作为商标的
第3个回答  2019-05-13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给你以下建议,希望对你有用:
《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地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4个回答  2019-05-13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