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烟花爆竹质量问题而发生意外的具体事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1-16
  案例一]违禁燃放遭行政处罚
  2月6日9时许,江东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迅速赶到五爱路某公司门口,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杜某、蔡某当场抓获。
  2月2日8时10分许,义乌后宅人江某在后宅街道城北路燃放烟花爆竹时,被民警抓住。
  1月25日22时许,稠城派出所在义东路小肥羊火锅店门口查处一起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抓获重庆人田某、贵州人洪某、马某3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以上6人均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据统计,今年春节以来截至2月6日,义乌警方共已查处8起非法销售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对有关行为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案例二]二龄童被烟花炸伤
  为贴补家用,母亲陈某捡来不少燃放过的烟花,准备将包装外壳当废品出售。可堆放在家里的废弃烟花竟成了“定时炸弹”,致使才两岁的女儿脸部多处被灼伤。这是发生在2008年2月14日的惨事。
  女童婷婷当年两岁,父母是云南保山人,在义乌后宅街道的一家印刷厂做包装工。2月14日晚村里举行迎龙灯活动,燃放了不少鞭炮和烟花。活动结束后,婷婷的母亲陈某捡了许多烟花燃放后留下的纸盒,打算第二天当废品去卖。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陈某夫妇外出办事,让孩子的外婆在家中照顾婷婷。老人闲着没事,就把烟花盒里的剩余炸药倒掉,把纸盒整理出来。婷婷也兴致勃勃地近前一看究竟,好奇地学着老人的样子摆弄起另一个烟花盒。结果,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等老人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左小腿皮肤严重烧伤,孩子伤势更重,脸部皮肤大面积灼伤,表皮脱落,惨不忍睹。
  医生诊断,患儿全身约50%的面积被严重灼伤,属于重度烧伤,情况危急,需要大面积植皮,后被转送到杭州市儿童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抢救及后续治疗费用需花费10多万元。
  [案例三]“小钢炮”炸死了人
  2008年2月21日晚,一名男子在上溪镇新民村燃放烟花时被炸成重伤致死。
  被烟花炸死的男子姓朱,稠城街道人。当晚,朱某到新民村的岳父家过元宵,大约7时许,他在岳父家门前的一块泥地上挖出一个土坑,将从吴店买来的一个直径约25厘米的大型烟花放入“小钢炮”,再将其一并放入土坑中燃放。点燃后过了一会儿,朱某见烟花仍没有动静,便上前检查,不想这时烟花突然爆炸,他被爆炸的烟花击中头部,当即倒地不省人事。事发后,朱某的妻弟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无奈伤势太重,最终朱某不治死亡。2008年底,非法经营该种类“小钢炮”的业主也被判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