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一农民工.九九年我在深圳市石化比尔特鞋业有限公司食堂厨师,试用才一星期.早上去莱场买菜在

请问;我是一农民工.九九年我在深圳市石化比尔特鞋业有限公司食堂厨师,试用才一星期.早上去莱场买菜在回到公司食堂,快到5oo米的路口,突然来俩人奇着么托车.用木棒把我两手臂肘骨打断,成残,厂方;当时报警.没办法找到打我的人犯,把我送进医院.一月多时基本有些序复.付担了全部所有医疗费用.和三个月生活费.他公.司的说法是没办法找到打我的人犯.也做到人意!
请问;我这情况现在找深圳石化公司能不能.有些可能得到触决?

第1个回答  2015-08-22
你可以找厂里。因为你是上班期间,而且还是帮厂里购菜,属于工伤。应该要给予你补偿。这是说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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