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陈,是四川资阳县人市,与先生,在河南商丘市虞城县登记结婚,但因感情不和,在2015年4月

你好,我姓陈,是四川资阳县人市,与先生,在河南商丘市虞城县登记结婚,但因感情不和,在2015年4月在女方公安派出所,登记离婚。离婚时,小女,是判给女方,小女,已在男方上户。大女判给男方。请问一下,我现在想为小女办理迁户。需要,那些资料。

第1个回答  2016-03-04
只要拿着离婚判决和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户口迁移介绍信就可以了。如果不放心,你还可以去小女儿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详细问清楚。
第2个回答  2016-03-04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

4、申请人迁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自建住宅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