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第四章 基础建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工作领导与指挥体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应急管理的工作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建立党、政、军、武警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分别负责重大以上、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级政府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州)、县(市、区)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参与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运行有序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或明确办事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充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解决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装备等问题,努力为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以上(含重大)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省政府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在事件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日常应急管理、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与处置、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事件的原因性质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分级建立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 。 ——强化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军队之间突发事件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依托村社工作人员和整合现有的灾害隐患监测员、驻矿安监员等各类人员,建立基层专(兼)职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并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分别配备1名专兼职突发事件信息员。
——整合“119”、“110”、“120”、“122”等各类公众信息接报平台,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形成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为汇集点的公众信息接报平台网络。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实行统一接报、分级核实、及时反馈,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成开通四川省突发事件信息公众接报平台。
——建立完善省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平台,结合实施“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播发体系,拓宽传输渠道。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基层信息员的作用,结合鸣锣、吹哨、村级广播等传统方式,减少信息覆盖盲区,切实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坚持信息公开、正面引导,按照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行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尊重公民知情权。完善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现场媒体服务与管理,开放有序组织媒体采访;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制定完善医院、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运输、粮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都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真正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对本级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各类应急预案适时修订制度,强化通过修订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3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应急预案的修订。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依托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震救援、公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矿山救护、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民航应急、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演练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每年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以逃生避险为主的应急预案演练。 ——整合利用现有的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的专业系统资源,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格式要求,实现省政府与国务院、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之间的互通互联。到2015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面完成省、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纵横相连相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与发布、资源整合与共享、综合研判 、指挥调度、视频会商、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为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共建共享、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资源,以各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部门专业应急平台为载体,整合利用各市(州)、县(市、区)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采集统计、查阅交换、更新维护等信息资源数据准备、共享与交换系统,为突发事件预测分析、预案编制、事件处理、指挥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十二五”期间,分阶段完成省级应急基础数据库的信息资源数据录入、省直部门专业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各市(州)应急数据库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覆盖到县(市、区)的数据库网络建设。
——完善提升公安、卫生、民政、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铁路、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专业应急平台功能。加强省和市(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资源,形成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县以上公安指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成都市以及其他敏感区域城市反恐应急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和指挥功能。健全省和市(州)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紧急医疗救援等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省、市(州)和重点县(市)三级突发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采集、传输和科学决策。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进一步完善提升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拓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应急协调指挥功能,提高现有畜牧系统的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指挥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信访、物价以及能源、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病虫害防治等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 ——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交通管制与疏导。整合利用驻川工程部队、地方企业的大型机具、特种设备,建立相关数据库,完善紧急调用机制,发挥其专业设备和技术优势,提高因灾损毁道路、桥梁的快速抢通保通能力。充分发挥交通战备保障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完善交通战备保障与紧急运输保障的协调联运机制,提高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发源地的通达能力。
——健全完善公路、水路运输能力紧急调度机制,逐步在全省建立起运力集结、资源补给、医疗救助、车辆维修的交通应急救助网络,充分发挥现有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依托省内现有大型运输企业,建立紧急运输服务基地。补充完善重要公路和水路交通枢纽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加强紧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以地方道路客货运输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紧急运输保障车队、船队,完善指挥调度协调机制,有效保障应急物资抢运和旅客疏散。加强重点林区、城中村的消防通道建设。
——建立空中运输、铁路运输紧急协调、调用和补偿机制,简化调用程序。加强与驻川空军、陆航部队、民航管理部门、航空运输企业和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衔接,建立关系密切、运转高效的空中和铁路紧急运输保障机制。 ——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通信网络,增加补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的适用通信装备,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增加移动发电设备等应急通信电源配置,保障应急供电需求。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到2015年,基本实现网间关口局多路由、多节点保护,骨干线路双路由保护,本地业可迂回。
——进一步拓展公众通信网络紧急呼叫优先接通、互联互通以及终端用户定位等功能。充分利用四川机动通信局、四川移动应急通信局、公安厅、省人防办、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的应急通信装备,发挥四川联通应急保障大队等专业保障队伍的作用,新增一批机动通信应急装备,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的实时通信保障能力 。
——加强公用应急通信网络未覆盖区域的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确保应急通信所需。补充完善有关部门现有应急通信系统,并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各地区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构建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省、市(州)和县(市、区)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的连接。统筹规划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针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区域特点和应急通信的薄弱环节,推进实施乡村应急通信系统完善工程,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现有的乡村通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将其作为农村区域通信应急保障系统,储备对应的通信终端,适当增加卫星电话等配置,保证应急通信所需。 ——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同时作为应急志愿者培训基地,各级公安、安全监管、地震、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志愿者培训。加强大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将应急知识作为职工在职培训和就业对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
——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灾害纪念日等,采取举办讲座、布设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依托现有的科技馆、地震遗址纪念馆等,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到2015年,全省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依托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部分高校和省安全生产科技中心等,增加应急培训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建设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每年举办1—2期全省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省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等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系统,对重点企业、街道、乡村、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级建设应急互联网站,形成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平台体系。
——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遴选一批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教学骨干和兼职教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培训指导纲要,参照国家应急培训教材,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工作岗位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
——建立应急管理国内外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国内外应急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来川讲学,定期安排应急管理人员赴国内外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经验,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结合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推进已有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争取和建设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分析和模拟仿真计算能力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等科技平台,整合现有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力量布局 。
——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重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煤矿瓦斯爆炸、天然气气井井喷、油气管道泄露和爆炸、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疫病疫情、植物病虫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地震、火灾、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健全城市防灾及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应急装备研发工作。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等标准规范,完成应急通信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省、市(州)、县(市、区)分别组建专家队伍,完成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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