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一个月辞职会不会被马上辞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2-27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因为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考核、选择的时期,所以劳动者试用期辞职相对自由,不过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也做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虽然处于试用期,但其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一些单位常常无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拒绝试用期员工辞职,又或者要求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一样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才解决劳动合同,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劳动者在遭遇这种情况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2个回答  2017-12-27

面试一间公司,要求我在简历上注明“试工期一个月”并签名?好像一些法律法规上没有这个“试工期”的提法,请问:试工期什么意思?是试用期吗?试工期有工资吗?(以前的老东家的HR同我们说他们招什么销售顾问、普通文员有试工期1个星期,如何不合适就不发放工资。)

试工期不是试用期,而且绝对不要签名!!!不然连走都不方便。试工期是不会有工资的,而且时间这么长,绝对有问题,建议做一下调查。问问公司附近的人,看有没有知道的。(如果是在小区里的可以问问物业打扫卫生和看门的,看看这家的人员流动状况)

试工期就是白使唤人,即没工资也不办理入职,试工几天用人部门随便找个理由给你K.O。这种企业不正规最好别去,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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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2-27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因为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考核、选择的时期,所以劳动者试用期辞职相对自由,不过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也做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虽然处于试用期,但其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一些单位常常无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拒绝试用期员工辞职,又或者要求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一样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才解决劳动合同,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劳动者在遭遇这种情况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4个回答  2017-12-27

在今年的夏天招来了一个应届毕业生,我对其进行技术面试的时候,发现他水平比较一般。奈何公司项目多,人员紧张,而且据他说一直面试失利,比较渴望得到这份工作,于是想着先招进来,慢慢培养吧。然后,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现在试用期未过,我就打算将其劝退。

当时为了方便沟通,让其坐我对面,上班的第二天,他就迟到半小时,没有对我任何解释。后来第二周又请了一天病假,后来出于关心我问他什么病,他说他咽喉痛(不是发烧感冒),在家休息了,我当时有点无语凝噎的感觉。。

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他经常对着电脑一直打瞌睡,后来提醒过几次之后,终于忍不住找他谈了一次话,说晚上要早点休息,白天工作要保证足够的精力,因为他基础比较差,希望他能在第一个月的框架培训期间能多补一下基础。然而,第三天,依然如故并且持续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其基础比较差,所以别的新人一个月的学习时间,我给他延长到了将近两个月,从数据库到公司所用框架工具,希望给他一些自己体会和掌握的时间。然而当我一次走过去的时候,发现他不是在用手机看小说就是用聊天工具和别人闲聊,我点过他几次,虽然有所收敛,但我对其却有点失望。

在学习阶段结束之后,我将一些项目上的小功能的调试优化交给他,把要求给他讲了之后,要求一个周做完,当我去检查的的时候,发现把一些bug已经改过来了,能出来一些展示数据了,当时我还觉着很不错。然而我复读代码时,发现他竟然原来的很复杂代码逻辑都注掉了,自己为了实现能出数据的效果,自己写了一套SQL语句。这不由得,让我大跌眼镜,复杂的逻辑是为了应对多种角色和多种场景的应用需要,他虽然使功能出了数据,但却使这个功能不完整了,是没办法使用的。这才让我觉得他确实没有做一个程序员的基本素质,纯粹是在应付差事。

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他面试一直碰壁,看来还是我看人不够准吧。我想说,机会是别人给的,编程没有捷径,踏实学习,认真实践才是出路。我在想跟领导汇报一下,还是将其劝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