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惠州某电子厂上班我想辞职,主管不批怎么办?

我还在试用期。进厂的时候签了劳动合同。当然被我弄丢了,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3-06-04
提交书面辞职信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他不签就通过EMS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在3天后可以要求公司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不给工资,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追问

我不知道用EMS写辞职信哦。能详细的告诉我吗?是寄给工厂的哪个领导?

追答

一是你公司的人事部门、二可以是批你辞职的主管

第2个回答  2013-06-04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次日就可以向工厂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工厂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