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扎特一共写了约50部交响曲,其中41部有编号,并象其他器乐作品一样可以分为若干组。交响曲大部分是早年受各种不同音乐风格影响写成的,因而带有模仿不同风格的痕迹。其中可以看到J.C.
巴赫,G.C.瓦根赛尔M.G.莫恩,特别是
海顿以及以J.斯塔米茨为代表的曼海姆乐派等风格的影响。
莫扎特最有代表性的交响曲有7部。其中《第三十一交响曲》(《巴黎》)是为当时欧洲最杰出的交响乐团之一的巴黎交响乐团谱写的,具有巴黎的音乐风格和丰富的音响,《第三十五交响曲》(《哈夫纳》)实际上是一首小夜曲,《第三十八交响曲》(《
布拉格》)常被人们称作“没有小步舞曲的交响曲”,它只有3个乐章,不再是对意大利交响曲的风格模仿,而是一部地道的
维也纳交响曲,《第三十六交响曲》(《林茨》)反映了莫扎特受海顿交响曲创作的影响。
莫扎特的最后3部交响曲──降E大调、g小调和C大调交响曲是他最优秀的交响乐作品。它们都写于1788年6~8月的6个星期之内。人们通常将它们划归为一个组,但三者之间各有其特点:降E大调《第三十九交响曲》明朗愉快,充满了诗意;g小调《第四十交响曲》富有戏剧性,有海顿式的乐观主义情绪,但在技法上又完全不同于海顿,被称为莫扎特的“英雄”交响曲;C大调《第四十一交响曲》(通常被称为《
朱庇特》)宏伟豪迈,乐观向上,预示了L.van
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的出现。
莫扎特的交响曲(尤其最后3首),是贝多芬之前的全部交响曲创作的最高成就。他的突出贡献在于重视各乐章之间以及乐章中的主题之间的对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