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平商铺消防验收标准规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0
商铺消防验收标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商铺的层数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2.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3. 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需要设置消防设施:
1. 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2.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的演播室;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第8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商铺消防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 提供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 提供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 提供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 提供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 提供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