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法院判的不公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应该到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投诉法官判案不公,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投诉:
1、法院都有监察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违法违纪的法官实施检察,可以根据《人民法院检察工作条例》中的规定,要求对其法官进行检察。把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以ems就是邮政快递,的形式邮寄到该法院的监察室就行,记得跟快递要回执单,保留好凭证。
2、法院都有自己的信访部门,可以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根据《法官法》中的规定要求该部门回复。
3、法院的法官判决不公,向法院院长提意见或向本院和他的上级法院提起申诉,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4、通过网络举报,一般法院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进入之后里面有监督举报,网评法院等栏目,把你的案号写清楚,时间地点事件,法官在判案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行为。
《规则》规定,下列四类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1、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2、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3、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4、认为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规则》特别规定,针对三种案件,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包括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案件,其他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案件。《规则》还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对监督申请“同级为主,上级补充”的受理模式。考虑到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不依法受理起诉、行政干预、执行阻力等问题多发的实际情况,《规则》依法适度扩大了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范围,同时明确规定了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法院公正审理的行为实施监督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从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算)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