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案例 李明幼年丧父,随母改嫁到离老家很远的地方,与家乡亲友断绝了往来?

李明幼年丧父,随母改嫁到离老家很远的地方,与家乡亲友断绝了往来。李明大学期间结识了同班同学刘小燕,双方关系密切,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李明携其母亲去刘小燕家拜访,对未来的女婿和儿媳,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李明的祖母与刘小芳的外祖母是同胞姐妹,双方的父母均不同意此亲事,认为辈份不对且为很近的亲属。但李明、刘小燕感情甚笃,坚持要求结婚。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李明、刘小燕是何等亲属关系?
2、婚姻登记机关应否给李明、刘小燕登记?

第1个回答  2012-06-15
1 她们属于四代旁系血亲。
2 婚姻登记机关应该给李明刘小燕登记。我国婚姻法限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3 但从优生的角度考虑,还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结婚最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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