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因为没有满5年,就只是公证了一下,房产证都给我了,现在有5年了,我想过户,但是房东不出面给我签字过户,我该怎么办?他承担法律责任吗?
当时在公证处办理过委托书,可是受托人又不能把户办理在自己名下,非得房主当面到房产局签字才能过户,但是他一直不出面,那么他有法律责任吗?
首先看合同上有没有约定过户时间,如果是,过了约定时间一定时间,可以要求赔偿的。其次,如果房主已经公证委托给他人办理,则可以让被委托人和你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无需房主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