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退休人员与台湾人结婚,在台湾定居已享受在大陆的退休金,而如在台湾的人去世后根据台湾的政策,

属可以享受已故台湾人的一半薪水的生活费,这样可以两者可以同时享受吗

第1个回答  2014-06-07
不可以,台湾的亲人去世后,她便失去在台的依亲对象,按规定是要回去大陆,因为她要拿大陆的退休金便不能办台湾身份证,没有台湾身份证,亲人去世她便只能回去大陆.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二者必得有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