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撕了,然后开过了一张一样的,怎么办
追答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因为你是撕掉丢了,所以不存在遗失外人的情况,不要想太多,如果可以粘起来就粘起来,最坏不过是登报公告。
如果不能粘了,要跟财务或者领导报备,免得以后查出来他们不知道会恼火。
以后财务方面的单据写错的,比如支票、收据这些带编号的,盖章或者签字作废,不要随便丢了。
真的吗?因为教我的那个出纳说要是被人拿走的话,别人可以凭收据来要钱的,因为涉及的金额比较大,我又是新人,所以我很紧张。粘是粘不起来 了,因为已经扔掉了。然后我今天写了个情况说明,所以,我就希望不要有什么意外才好啊。估计我要被领导批死了啊,哎。。。不过还是很谢谢你的回答!以后我一定要认真仔细些
追答那位出纳说的是对的,但是你是撕碎丢了就不同了,而且汇票收据的话,因为汇票具有唯一性你不用担心意外之类的。
你可以先报备会计,不用过于紧张,你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