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面房正在出租,今年八月到期,租客自己贴出转让的字样,我想既然房子好到期了那我收回来自己用,但是租客居然不想走并且跟我这个房东要转让费!岂有此理!首先他收取上家的转让费没给房东一分钱 其次房东收自己的房子还得给租客转让费的道理么??另外,据说这个房子刚租给他时只签了一年的合同,第二年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君子协议!请问我该怎么和租客说能有有力有礼有节有法的情况下收货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