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2
问题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一、 请提供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二、 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三、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最好是用数码相机拍的)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上无设计要点,可以省略;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 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 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机构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4、签署委托合同,支付专利申请费用:专利申请费用包括两部分: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

问题二:外观设计专利 怎么查询 外观设计专利查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查询窗口进行查询:
epub.sipo.gov/gjcx.jsp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⑴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⑶必础富有美感;

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问题三:什么是外观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更多的楼主可以去英特普罗知识产权咨询一下,这样会更专业!

问题四: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问题五:外观设计专利怎么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一)外观专利保护范围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仅保护产品的外形及表面图案、色彩的设计方案,保护期限10年)。

(二)所需文件及资料

填写《专利信息表》

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实用新型);

2、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国籍(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第一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是企业或法人单位,提供第一申请人企业代码);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4、要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5、申请人对申请的其他要求。

《专利代理委托书》

由全体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字;申请人是企业或法人单位的,加盖公章)

有关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

1、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一式4份);

2、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所属的类别;

3、或者提交符合要求的六面视图的照片或图片(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但需要用文字说明;

4、 简要说明要指出主要创作部位、是否保护色彩和省略视图的情况,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两份;

5、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

6、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A、代理事项

1)申请专利前最好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外观设计已经申请了专利。

2)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准备申请文件,在提交专利局前交申请人审阅并签字。

3)如果委托我公司制作图片或拍照片,加收制图费和拍照费。

4)我所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如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我们,以确保正确收发有关通知和材料。

B、程序说明

1)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2)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4)如果申请人要依据已提出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向外国的专利申请,应自中国申请日起6个月之内办理向外申请手续,以便享受优先权。 咨询北京中圣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问题六:外观设计专利怎么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专利申请指南>申请前>申请文件准备”中有撰写示例下载)

如果要请求减缓费用的话,还需要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表格,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办事情、表格下载”一栏可以下载。

2、通过邮局挂号信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3、等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要求缴纳申请费。(申请费500,减缓的话,个人75,单位150)伐

4、如果申请材料没有问题,等大约6-9个月。

5、等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权通知书》后,缴纳(登记费、印花税205以及授权当年的年费600,如果前面办过减缓的话年费只要180)

6、然后。。。。。等证书吧。

问题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是什么??? 功能性的判定和产品形状的判定,侵权必选是具有相同或相近似功能的两个产品,这是前提,在前提下,外观相似或相同就判定了侵权。
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对比时,一般应依据专利公告的图片或者照片定义的六面视图分别对比。对比判断是否相同或相近时,一般以要部观察和整体观察,但对立体产品而言,六个面并不一定都是设计的要部,不易见到的部位一般不作为判断的要部。所谓要部,是指某些产品存在着容易引起一般消费者注意的部位,该部位称作该产品的要部。要部的确定,应结合该产品的使用状态、在先同类或者相近似产品常见的外观设计形式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加以确定。

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接对比法  直接对比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图片或照片直接进行比较。采取这一方法应特别注意在作比较时直观的效果较差,特别是用笔画的专利图片,与做成产品后的视觉效果有一定差异,不能把这些图片视觉效果的差异看成是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差异。二是将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生产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直接与被控侵权产品比较,这种比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断,但需注意的是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与申请专利时的图片或照片完全一样。许多企业申请专利后,不断完善产品设计,实际生产的产品与申请专利时的产品往往有些变化。因此,用产品作直接比较时,应剔除与专利文件不相同或变化之处,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以申请批准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为准。

交叉对比法  交叉对比法一般较适用于与公知公用产品有密切关联的外观设计专利。在现实的生活中,许多产品设计者,总是在借鉴已有的公知公用产品基础上进行产品设计。当几个人或几个企业都参照某个产品进行新的创新设计时,后来设计的产品或多或少总是与在前的公知公用产品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判断他人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应作一交叉比较。具体方法是先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已有公知公用产品作一比较,然后再将其与专利产品作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更接近与公知公用产品则不构成侵权。通过这种交叉比较来剔除公知公用产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则,对于被控侵权者是不公平的。

视角对比法  市郊对比法是指从不同的视线角度去比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异同。外观专利的视图通常有六个面,如果对称的另一面相同,可省略其中一面,实际使用时不易见的底部或背部也可省去。因此,有的图片可能只有四个面或五个面。在比较异同时,首先应看主视图,然后比较侧视图或府图,对许多产品俯视与仰视的异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对于较小的产品,如玩具手枪,其所有视图都属于易见部位,往往无主次之分,则应从各个视角综合判断其异同。

对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产品,还应注意其透明状态下的视觉效果。外观形状相同,但另一产品采用的全透明的设计,其视觉效果可能差异很大,从而使两件形状相同的产品不易混淆,不易区别,此时不能轻易作出相同的判定。

对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亦应注意其不同状态下的视觉对比效果,不能仅凭一种状态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权的判断。

另外还可以从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部分进行比较,设计要点往往是其与众不同的创新点。设计要点相同或相似,而其余部分也无明显区别的,应认定为侵权。

在判断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时应多从几个视角去观察比较,最后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综合判断。

问题八: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检索报告?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外观设计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1、在08年修改专利法以前叫“专利检索报告”,现在叫“专利权评价报告”。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的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3、做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原因在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授权的过程中未经过实质审查,有可能会存在新颖性、创造性方面的缺陷。

问题九: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哪些区别? 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外观设计与商标虽同属知识产权的范畴,但是它们分属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 二者有形载体不同。外观设计和注册商标虽然都是法律授予权力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无形财产权,但作为这些无形财产权的有形载体是不同的。作为载体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固定形状的产品,并能直接体现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注册商标则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结合形成的商品标识,其载体是商品。2 保护内容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是直接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组合物,专利权人享有对该产品的制造、销售、出口权。注册商标则是通过保护商标专用权来维护商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的信誉及其商品质量,并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祈祷广告宣传,开辟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引起消费的功能。3 对新颖性的要求不同。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的一个基本条件;而核准注册的商标只要在申请日前同他人在同一类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即可,未经注册的商标不论其何时开始使用不影响注册商标的审查和核准。4 二者的保护期限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期限届满时权利人不申请续展,保护期届满或专利权失效,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