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和权利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9-08
首先,这是两个基本没有联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注意这个民事行为有理论认为必须是合法行为,即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但也有理论认为不要求合法。
权利是个非常大的概念,不仅仅是法律概念,但是从你的问题中表现出来想讨论的应该是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