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广东省文化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等。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涉及财政预决算、支出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发布的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八)其他
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文化厅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广东省文化厅一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广东省文化厅一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东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通过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广东省文化厅窗口办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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