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长期护理问题已经不是未来的问题,而是现实问题,制度设计、模式选择成为长期护理险真正发挥其作用的关键。
基于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选取承德市、长春市、南通市等15个城市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地区,并将山东省、吉林省作为国家试点重点联系省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模式”。
截至2017年3月底,从官方公布文件看,已有荆门市、安庆市等10个地区发布了试点政策文件,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其余5个试点地区仍处在筹备过程中。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之外,另有北京、浙江等部分省市自行开展了探索之旅。
而从试点地区的选择上看,既包括上海、苏州、宁波等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也涵盖了石河子、上饶、安庆等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考虑到我国本身幅员辽阔、存在地区差异,上海的做法未必能够在石河子“开花结果”,所以本文不极力推崇某地模式,而是以试点地区做法为基础进行归纳分类,供读者探讨。
筹资渠道:单一筹资VS多元筹资
在试点实践中,最为明显的体现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脱胎于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形象的称医保制度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娘胎”并受医保制度的“哺育”,明显的体现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之初,资金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划拨。
在前期探索基础上,随着《指导意见》的下发,在筹资来源上主要分两种模式:单一筹资模式和多元筹资模式。
单一筹资模式主要是从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进行划拨,未开拓其他筹资渠道,典型地区是长春和青岛,《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长府办发〔2015〕3号)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单独筹费”。
多元筹资模式主要包括资金来源于医保基金、财政、单位、个人、福彩和相关捐助中至少三种,典型地区如南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政府补助、个人,同时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市财政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上海、荆门、上饶等八个地区也是多元筹资渠道。
在筹资标准上,主要有两种模式——按比例和按定额筹资。其中,按比例筹资的地区主要是上海、承德、荆门和成都四地,例如上海市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之和的1%的比例,在职职工个人按照其本人职工医保费的0.1%的比例,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试点阶段个人部分暂予减免)。
按定额筹资的地区主要是南通、上饶、安庆和石河子四地。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的筹资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基本维持在100元/人•年左右,其中上海的筹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