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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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30
是周恩来提出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印度和缅甸在1954年6月共同倡导的。其中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首倡,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同印度、缅甸及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 (2) 其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4-30
1953年12月31日,周总理会见了印度政府代表团。这个代表团是来参加有关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的谈判的。周恩来会见他们的谈话记录是竖排手写在红格纸上的。从记录中可以得知,这次谈话是下午一点开始在中南海西花厅进行的。周恩来对客人们说,中印两国的谈判在今天,12月的最后一天开始了,我们说过要在1953年开展这一谈判,现在实现了。我们相信,中印两国的关系会一天天好起来,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是从新中国建立时确立的,它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及和平共处的原则。这个记录是现在所能看到的中国领导人最早谈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记载。
第3个回答  2022-07-27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周恩文提出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该原则由中国政府首倡,并得到世界人民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赞同和拥护。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谈判代表团时,首次系统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针对当时中印两国间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周恩来希望双方以五项原则为基础妥善处理。
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及有关换文,在协定的序言中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