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一家外语学校学习,我于六月缴纳半年学费至十月底,学费为六十元一月,八月该校发给家长一份学费调整通知,说学校将于九月上调学费至八十元一月,该调整方案已通过物价局的审批,请学费交至九月以后的家长补缴学费上调后的差价,请问该校这样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