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所需要有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8
婚姻介绍所作为一个为单身人士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机构,其运营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并且需要获得相关的证书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婚姻介绍所需要以下条件:
1、有挂靠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开具证明。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2年内不得变更。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
4、有3名以上熟悉婚姻法律、业务知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法人代表应有所在地常住户口。
5、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婚姻管理政策规定的规章制度。
6、法人代表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无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的证明。
7、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服务项目。

婚姻介绍所的申报审批程序:
(1)凡具备上述“七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区、县(市)民政局填写《婚姻介绍单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连同证明材料呈交区、县(市)民政局。
(2)区、县(市)民政局须调查核实后,签署申报意见,并向市民政局写出专题请示,连同证明材料,报市民政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