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节约用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的节水措施和管理。其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编制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内容需包括在3万立方米以上用水量的项目。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由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建设项目必须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节水措施方案需经过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意见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需严格审核节水设施相关设计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后,节水设施必须通过验收,否则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获取计划用水指标,未通过验收的还将面临加价水费的处罚。供水企业需加强设施维护,确保供水设施的漏损率、产销差率和自用水比率符合标准。

非居民用水单位需制定节约用水规章制度,定期维护和管理用水设施,避免漏水。使用国家淘汰的用水器具需按要求更换,并鼓励居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市行政主管部门会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节水和淘汰器具名录,并进行监管。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查明地下供水管网,避免施工损坏供水管道。发现漏水应及时抢修,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会监督修复工作的及时性。工业用水应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冷却水须循环使用,达到节水标准。

非居民用水单位必须安装计量仪表,并定期校验。洗车、洗浴等业务需安装节水设施。雨水收集利用也是节约用水的重要方式。每三年进行一次水量平衡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调整用水策略,提高用水效率。

市政府会制定水量平衡测试的具体规范,非居民用水单位可以选择专业单位测试或按规范自行操作。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昆明市的水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