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音级变化音级是什么.谁可以说说,还有好多问题要问问 加qq吧:251632585 张豪张硕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4-20
你是指音乐方面的声乐等级还是其他的什么方便的 下面是音乐方面的 参考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人们常用“频率”(frequecy,振动次数/1秒)来描述一个声源振动的速度。频率的单位叫“赫兹”(Hz),是以德国物理学家赫兹(H.R.Hertz)的名字命名。频率低(即振动速度慢)时,声音听起来低,反之则高。人耳对振动频率的感受有一定限度,实验证实:凡人可感受的频率范围在20?20,000Hz左釉冬个别人可以稍微超出这个范围。音乐最常用的频率范围则在27.5Hz?4186Hz(即一架普通钢琴的音域)之间。超出此范围的乐音,其音高已不能被人耳清楚判别,因而很少用到。语言声的频率范围比音乐还要窄,一般在100Hz?8,000Hz范围内。

  声音的强度与物体的振动幅度有关:“幅度越大,声音越强,反之则弱。”声学中用“分贝”(dB)作为计量声音强度的单位。通过实验,人们把普通人耳则能听到的声音强度定为1分贝。音乐上实际应用的音量大约在25分贝(小提琴弱奏)?100分贝(管弦乐队的强奏)之间。音乐声学中称声音强度的变化范围为“动态范围”,动态范围大与小,经常是衡量一件乐器的质量或乐队演奏水平的标志:高质量乐器或高水平乐队能奏出动态范围较大的音乐音响,让人们听起来愉快淋漓,较差的乐器或乐队则无法做到这一点。图为普通人耳对音高和音强的最大可闻阈及音乐常用的音高和音强的范围。表为日常生活中几种典型音响的强度(分贝)。

图1

  飞机腾飞(60米处)120dB

  打桩工地110dB

  喊叫(1.5米处)100dB

  重型卡车(15米处)90dB

  城市街道80dB

  汽车内70dB

  普通对话(1米)60dB

  办公室50dB   起居室40dB   卧室30dB   录音棚20dB   落叶声10dB OdB

  大多数物体在振动时,除了存在整体振动外,还伴随有不同部位的局部振动。一般把物体作整体运动时产生的声音叫做“基音”(Foundamental tone),局部振动产生的声音叫做“泛音”(Harmonics)。基音能量一般最强,因而往往决定一个乐音的主观音高。

  声音可根据其所包含泛音的情况而分为“纯音”和“复合音”。所谓“纯音”(Pure tone),是指声音中只含有基音振动成份,例如我们常用的音叉所发出的声音就是纯音。当声音中既有基音又有泛音时,就称“复合音”(Compoundtone)。一般情况下,所有乐器(包括人声)发出的音都是复合音。假如泛音的频率与基音成倍数关系,这个复合音听起来就比较圆润,否则就比较粗糙。按照习惯分类方法,将前者称为“乐音”,后者称“噪音”。大多数管弦乐器发出的声音都属乐音范畴。

  不同种类的乐器,其音响效果各不相同,我们把能代表某种声音特征的因素称为“音色”(Tone color或Timbre)。决定一件乐器音色的重要因素是声音的“频谱”。“频谱”(Spectrum)是指声音中所含泛音的数目以及各个泛音在强度上的相对关系。声音的频谱可以用专门的分析仪器显示出来。图2是钢琴与单簧管的频谱比较,如图所示:二者的基音频率都是100Hz,但泛音数目及各个泛音的强度(dB)却不一样,由此便导致音色上的差别。

  除频谱外,另一个对音色有重要影响的因素是声音振动波形的包络(Envelope),尤其是包络的起始(俗称“音头”)和结束(俗称“音尾”)两个部分最重要,这个过程尽管非常短暂,而且几乎都是噪音成份,但对乐器的音色起着重要作用。有人曾做过实验,把一个小提琴音响中的起始瞬态过程往掉,其结果听起来很象管风琴的音响。很多电子乐器在模仿自然乐器声响时,由于只留意对频谱的模仿,但忽略了声音的起始瞬态过程这个题目,因而听起来总是不自然。这一点在弦乐器上尤其明显。

  综上所述,可以以为,一个声源的基本特征可以由以下几个参量进行描述,即频率、声强、频谱和波形包络。

  接下来再来看看产生声音的主观方面??人耳接收系统??具有哪些结构特征,以及与声源都有哪些对应关系。

  图3为人耳剖面图。声波首先刺激耳鼓,通过听骨传到耳蜗,然后再由联结耳蜗的神经束将信号传至大脑中主管听觉的区域。通过研究,人们发现:耳廓具有集聚声波的功能,外耳道则对1000?4000Hz(约为小字二组b?小字四组b)左右的声波产生共振。所以,人们往往对这一频段内的声波反应更敏锐。中耳内的听骨对声压亦有放大作用。耳蜗中的基底膜上长有很多听觉神经纤毛,目前对这些纤毛的作用尚存不同见解。上个世纪的著名德国科学家黑尔姆霍兹( H.vonHelmholtz)以为这些纤毛与声波的频率之间有对应关系:长纤毛感应低频,短纤毛感应高频。但后人通过更精细的解剖研究发现:耳蜗内的听觉纤毛数目约为3百万根,已大大超过人耳所能接收的频率赫兹数(约2万Hz),对于这些纤毛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

  实验证实,人耳对声波的接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被动过程,或者说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写照”,这一点是人耳与声音丈量仪器之间的最大区别。例如,在音高识别方面,一般情况下,假如某一个音的频率数比另外一个多一倍,那么在听觉上就会产生“高了一个八度”的印象。可是在高音区(1000Hz以上)和低音区(150H以下),情况就有了变化:当人耳感觉两个音符合一个八度关系时,用仪器丈量二者的频率就会发现,两个音已不是严格的倍数关系,而是比一倍稍多一点。

  在音量的感觉上也有相似的情况:在大型管弦乐队以ff力度全奏之后,接着一个木管乐器以ff力度独奏,二者的声压比可达到100∶1,我们人耳却感觉不到那么大的差距。此次人们对音高和音乐响度的感知并非完全独立。力度的改变会引起音高感觉的变化:早在1935年,美国科学家司蒂文斯(Stevens)通过实验指出:在不改变频率的情况下,只改变声音的强度,人们也会感到音高有所改变。当时他使用纯音作为测试信号,他的结论是:当强度从40增加到90dB时,将会产生大约一个全音(200音分)的音高变化。其变化规律是:随着强度的增加,听到低频音会变得更低,高频音会变得更高,中频(1000?2000Hz)音只有微小变化。人们有时称此为“司蒂文斯定律”。后人在对司氏定律作验证工作时发现:假如用复合音做测试,其音高变化幅度要小一些。图4是德国科学家特尔哈特(Terhardt) 1979年对15位参试者测试所得结果。

  从人性主义的角度讲,不能用活体作人耳听觉系统的精细研究,所以至今还有很多关于人耳听觉特殊现象找不到确切答案。其中,人耳对低音的外推能力就是一例。我们或许都有戴耳机听音乐的经历,从耳机构造来讲,由于其振膜面积太小,根本不可能发出较低的声频(仪器测试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我们人耳却依然能感觉到音乐中低音声部的叫响,这就是人耳所具有的一种特殊能力。另外,人耳还具有“高度指向性”能力的接收系统。例如,在聆听一部交响曲时,我们往往可以把留意力完全集中在某一个声部或某一件乐器上,对其它乐器的音响“充耳不闻”。此时,我们的耳朵就象装上了一个“自动滤波器”,只让有用的信号进进,其它无用的声音信息则被“拒之门外”,今天再先进的仪器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人耳对音色的辨别能力也有很多奥秒之处,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模糊识别”功能。例如,对于各种各样的二胡发出声响,假如用仪器测试,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但我们的听觉系统却可以把它们都回为二胡类。再有,当一个患了感冒,发音往往会有很大变化,但人们仍然能够凭借音色特征辨认出这个人的声音。

  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于产生声音的主观因素人耳听觉系统的研究,远不如对客观因素声源及媒介物研究那样全面和深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状况也妨碍了音乐声学的深进发展,由于音乐声学这门学科与人的听觉密不可分,单纯从物理声学角度往解释声音的属性并不能满足音乐工作者的要求,甚至会导致一种错误的熟悉,以为主观听觉就是对客观声波的如实反映,将人耳等同于丈量仪器,因而凡事务求精确,圆满,实在这反而背离了科学研究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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