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八十八中学校长董馨多年挪用班主任津贴达十万元 如此校长该如何处置

关于该校校长董馨扣发我们代课教师班主任津贴的问题要从2009年说起。
2009年底,沙区教育局及沙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为沙区所属各中小学班主任补发了2009年一年的班主任津贴,小学班主任以每月350元的标准,中学班主任以每月400元的标准,当年按十个月分别以3500元、4000元的标准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一次性补发到班主任手中。但这次班主任津贴发放过程中,乌鲁木齐市第八十八中学只有在职班主任领到了津贴,对于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代课教师却分文未得。本来我以为因为我们是代课教师,所以没有这笔津贴,后来我才知道,该校一部分在职但不是班主任的教师却收到了由沙区财政局通过银行卡补发的该年度全额班主任津贴。这部分教师的人数刚好和我们代课班主任教师的人数相同。可这些教师领到班主任津贴后,并没有自己使用,而是按照校长董馨的规定如数上交至该校财务处徐玉萍会计处。当时,我们以为学校领导让在职非班主任老师代领这笔津贴,而后会如数发给我们这些代课的班主任老师。没有想到的是,该校校长董馨在周三的全体教师会议上以“其他各校没有发放,本校也不能发放”为由,拒绝发放这笔津贴。后来此事便不了了之,可以说是资金不明去向。虽然那些在职非班主任老师领到钱后是交给校财务室徐玉萍会计的,但我想会计应该不会私自挪用这笔班主任专项津贴,没有校长董馨的同意她估计不敢如此行事。我大概估算了下2009年按该校中学代课班主任5人,小学代课班主任8人,合计13名代课班主任,4000元×5人=20000元,3500元×8人=28000元,约有48000元资金流向不明。
2010年开始,沙区教育局和沙区财政局按月为班主任发放津贴还是采用银行打卡的方式,该校还是采取了2009年的做法:让和代课班主任人数相同的一部分在职非班主任教师代领班主任津贴,再由这部分非班主任教师一分不差地上交到财务室徐玉萍会计处。而我们这些代课的班主任教师依旧没有拿到一分钱。2010年底,可能是因为有代课的班主任教师向上反映过这个问题,校长董馨又忽然按小学班主任每人每年1000元,中学班主任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校内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代课老师一次性发放了2010年度的班主任津贴。我算了一下,按照小学班主任津贴每年度3500元,中学班主任津贴每年度4000元的标准,学校依然欠我们每个代课班主任2500元的津贴费用。我估算了2010年该校中小学的代课班主任人数合计13名,2500元×13人=32500元,约有32500元资金流向不明。
转眼到了2011年。该年的班主任津贴依旧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按月发放,乌鲁木齐市第八十八中学依旧让一部分在职但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老师代领我们相同人数的代课班主任教师的津贴。2011年年底,我们这些代课班主任教师还是未拿到一分钱的班主任津贴。因为该年我辞职离开,所以我只能估计2011年该校合计8名代课班主任,以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每月平均375元,6个月时间计算,375元×8人×6个月=18000元资金不知去向。
三年,以同样的方式扣发代课教师的班主任津贴合计约人民币10万元。
如果说因为我们是代课教师不给我们发放班主任津贴,也不为过。但校长董馨却向沙区财政局虚报在职的班主任人数,而让其他在职教师代领我们的班主任津贴却不发给我们,实在让人觉得其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衷心希望您能尽快安排调查组进入该校进行调查。除了查该校的账目外,您可以问问在该校任职三年以上的代课教师班主任和那些代领过班主任津贴的老师,看看我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至于这笔钱去了哪里,可能只能问该校校长董馨了。

第1个回答  2012-04-19
请乌鲁木齐相关部门调查。
第2个回答  2014-01-24
我们董校长最后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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