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的发票用混了一张,问题大吗

我们老板有两个公司,发票放在一个办公室,结果一不小心打发票时拿了另外那个公司的发票,现在另外那个公司的少了一张了,我可不可以在这边拿一张扯平??
首先,我打的这张发票也是要作废的因为没打好,

第1个回答  2012-09-11
这个问题我公司也碰到过,处理的方法有两个
1.A公司开发票,A公司取得电费发票后全额入帐并抵扣增值税,然后根据B公司实际分担的电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B公司可以抵扣增值税。即为转售电业务。注意A公司开发票给B公司的税率为17%。
2.A公司开收据(这个方法不同的省份国税局的认定不一样!!!!就现在来说浙江省可以,安徽、江苏省不行,其他的省份不知道:P)A公司取得电费发票后全额入帐并抵扣增值税,然后根据B公司应该承担的部分开由国税或地税监制的正式收据给B公司,B公司以收据和原来开给A的发票复印件、电费分摊依据入帐,并可以税前列支。但是不能抵扣税金。
第2个回答  2012-09-11
是增值税发票么,不行的,税务局查的很严格,这样是违规的,正常操作,给客户打电话,让客户把发票送回,你统一一式多联作废,在用正确的公司发票重新开追问

不是,就是普通的发票,建筑公司,这张票本来就是要作废的因为没打好。问题是另外那个公司现在少一张,这个就多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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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9-11
不能这样,是哪个公司就是哪个公司,不能混淆,混淆了就是废发票一张,对方不能入账的
第4个回答  2012-09-11
全部作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