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人消失了,欠下了3个月的水电费管理费煤气费,还欠了1个月的房租,但合同到期了怎么样办

本来是签一年合同,201109月到期,但租一年了熟悉了,合同就没有续,直到现在也没跟他再续合同,现在他人走了,一直未交纳气费,2000元左右,押金我收他2500,但除了水电费,一个月的房租(又该收房租了,但可能他没有钱交住了一个月就走了,)他得到还我1300元,现在他人走了,电话停机,我要怎么才能追回来了呢,我可以打报案吗?
现在主要是合同到期1年多了没有续签,我怎么去告他呢,还有如果我去告他的话,立哪种案呢?怎么样取证呢?就算我到到他人他不认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2-05-22
没有续签合同没关系 可以按原合同的标准执行 要有证据证明承租人使用房屋到什么时间,这样才能计算应收的租金和其他费用,用于最后结算
可以报案,也可以找社区,主要是要证明房子里的东西,最好有书面的清单,防止租户回来说丢东西了,毕竟你们没有交接房屋,到时候租户倒打一耙,你就麻烦了
第2个回答  2012-05-22
打官司遥遥无期。有如下方案供选:1自己追讨;2自认倒霉
第3个回答  2012-05-22
你得先找到人再说,到法院起诉首先你得说清楚对方是谁,住址等,不然法院怎么送达诉讼文件?追问

我知道他家的住址,我这个法律能胜诉吗,能留下你QQ吗

追答

不好举证,相对于1千多元的标的,诉讼成本太高。换做我就放弃了呵呵,下次注意。

追问

好的,谢谢,我想问一下,可以报案吗?

追答

可以啊,这是你的权利,可问题是你得有依据,不然警察叔叔可能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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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5-22
1300不立案,也没必要。
房客有难的吧?就当帮衬吧!
也许有一天房客加倍还你钱呢?
第5个回答  2012-05-22
找到又有什么用呢,虽然这个想法有点那个,但也只有对不起下一个客户了,你每个月多加100元,一年下来的话也就有1200元,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吧。